證券業協會即中國證券業協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業自律性組織,屬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中國證監會和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理事會為其執行機構。
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證券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證券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證券行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持證券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促進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證券業協會
一、證券業協會會員須符合的條件
1、擁護本章程;
2、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或許可在中國境內從事證券業務;
4、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會員的法定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3、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4、對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5、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
6、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7、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會員的法定義務
1、守協會的章程、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范;
2、執行協會的決議;
3、維護協會的聲譽;
4、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5、向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6、按規定交納會費;
7、服從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協會的檢查與協調;
8、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特別會員
協會設特別會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地方性證券社團組織等有關機構可以申請加入協會,成為協會的特別會員。
特別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表決權;
2、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
4、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特別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的章程;
2、執行協會的決議,維護協會的聲譽;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向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5、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6、特別會員自愿交納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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