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項目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其中服務性收費包括住宿費、課后服務費、伙食費、校車費,代收費包括校服費(農村中小學不作要求)、社會實踐活動費(僅限城市中小學;僅限門票、交通費、食宿費)、教輔材料費。
大學收的基本的費用就是學費和宿舍費,一般每學年費用在6000元以內。
除此之外,還有電費、水費、軍訓費、軍訓服裝費、保險費、班費等。這方面學校間差異較大,繳費種類、繳費金額會有較明顯的差距。
個別學校學生需自行繳納電費、熱水費等。書費一般也是由學生繳納,但一般不算在學費里,是要額外收取的。大一新生開學時參加軍訓也要繳納相關費用。每學年需交保險費,學校統一購買醫療保險等項目。
目前全國高校收取學費的政策依據,是1996年國家教委、國家計委和財政部三部委聯合頒布的《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
該《辦法》規定,學費標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