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第二批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要如何應對?企業應該如何自查?
根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統計結果,南陽市排污企業多達94613家,是全國排污工業企業數量最多的城市。
而且監管部門在日常的環境監管中發現,我市企業污染治理設施老化、治理設施不健全、處理工藝落后等問題還是較為嚴重,達標排放難以保障。
所以我市目前仍然面臨生態環境問題依舊突出,環境信訪案件高發頻發,環境監管形勢嚴峻等問題。
為了持續改善我市生態環境質量,助力“灣區都市、品質南陽”建設,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實現新突破。
我市通過明確相關環保準入條件、污染排放標準、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環境管理等一系列標準規范及環境管理要求,以幫扶、指導全市污染企業通過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達標排放水平及環境管理水平,實現綠色轉型。
為了確保提升整治有成效、持續改善我市生態環境,現開展第二批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將8大重點涉污行業以外的涉污行業納入提升整治計劃。
主要涵蓋污染物排放當量占比較高的金屬制品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等 19 個重點行業。
最終納入整治企業數共計 6028家,主要涉及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2211 家,金屬制品業 843 家,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645 家,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557 家,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397 家等。
01掌握第二批污染企業
各污染企業需要按照《全市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任務表(第二批)》中的 8 項整治要求開展提升整治。
其中分別是符合項目選址及產業政策要求、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無組織廢氣排放管控、開展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開展環境風險應急綜合整治、涉水企業開展信息化管理建設、達到環境管理綜合要求、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等。
具體工作路線可以看看這張圖:在整治期間,須充分考慮安全生產的要求且符合相關規定。
而且各污染企業應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提升整改。
02企業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符合項目選址及產業政策要求
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a、對于已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市級、鄉鎮級飲用水源),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限期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限期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在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b、位于擬劃定的水源保護區的建設項目,在飲用水源保護劃定方案未經省政府批準實施前,必須符合經市政府十五屆第67次常務會議審定同意的“三類項目”、“五個條件”要求才予以批準建設;
待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通過省政府批準后,一律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②特殊保護區域
在依法設立的各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重要水源地、濕地公園等特殊保護區域,不得從事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
③水源保護敏感區
東江干流、東江北干流、東江南支流、中堂水道的水源保護敏感區以及重要水庫集雨區和供水通道兩岸敏感區范圍內,嚴禁新建、擴建濕式印花、漂染、洗水、鞣革等重點污染項目以及涉水污染金屬表面處理工藝項目。
④項目生產設施或產品
2、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
①自行監測:
各污染企業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和《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先規范廢氣排放口,再依照相關行業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文件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或監測計劃,開展自行監測并做好信息公開。
自行監測可委托具備環境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社會監測機構開展廢水、廢氣、噪聲等監測(包括排放口監測、無組織監測),并出具相關監測報告,也可用近一段時間內的監測報告代替。
污染物排放需達到相應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及項目所處流域等情況綜合考慮)。
②超標整治:
生態環境分局抽檢顯示超標企業、2021年1月至12月期間監督性監測、執法監測、指令監測超標企業、排污許可證上針對超標排放有明確整改要求的企業,需落實污染治理設施的提升整改后,按規范開展監測,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出具相關監測報告。
3、達到環境管理綜合要求
①排污口標志牌規范化管理要求:
依據《關于印發排污口標志牌技術規范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完成廢氣、廢水排口標志牌規范化建設。
②廠區地下管線規范設置要求:
廠區內需做好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廠區(園區)雨水系統的分流,實現廢水達標排放,宿舍污水及廠區(園區)雨水分流排放。
對于流經企業內部地面、屋面的初期雨水污染較嚴重,環評中有明確要求的,該類廠區內雨水系統需設置初期雨水截流設施,初期雨水經調蓄池收集后排入工業廢水管道。
廠區內部的工業廢水管線改造、建設方案參照《南陽市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
03要注意哪些規范化管控要求
1、無組織廢氣排放管控
①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
②工業堆場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
工業堆場無組織排放主要包括物料的儲存、裝卸、運輸、輸送等環節,應按照“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的標準控制無組織排放。
a、運輸物料。
運輸散流體物料應采用密閉車廂或罐車,防止沿途拋灑和飛揚。堆場進出口應設置車輛噴淋沖洗設施。
b、物料裝卸。
裝卸散流體物料應采取管道密閉傳輸或在密閉建筑物內進行,并做好除塵、抑塵措施。
c、物料儲存。
散流體物料應儲存于密閉料倉或封閉式建筑物內,并做好除塵、抑塵措施,地面須硬底化;
臨時露天堆存的散流體物料須采取全覆蓋措施,具有化學特性的物料還應采取防雨、防火措施。
d、物料轉移和輸送。
廠內轉移和輸送散流體物料應采取密閉輸送系統或在封閉式建筑物進行轉移和輸送。
在上料點、落料點、接駁點配備相應的除塵設施和噴淋除塵設施。
③工藝廢氣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
a、物料加工。
物料加工(包括粉碎、篩分、球磨、混料、均化、攪拌等)應在密閉的空間內作業;
鏟裝作業時采取噴霧、灑水抑塵措施;
均化和混料工藝應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壓制成型工藝產生粉塵時要配備除塵設施;
在不改變物料特性和不影響生產作業的條件下物料加工實施濕法作業,禁止露天作業。
b、窯爐燒制。
窯爐燒制(包括進料、出料、烘干、焙燒等)的進料和出料產生粉塵的要配備除塵設施;
物料輸送應當全過程封閉,受料點、卸料點采取噴霧抑塵措施或設置密閉罩。
c、后期加工。
后期加工(包括切割、翻砂、打磨、拋光等工藝)應在密閉的空間或容器內作業(易燃易爆等粉塵按相關安全規范和要求執行),切割、翻砂、打磨、拋光等產生的粉塵要配備除塵設施,禁止露天作業。
④廢水處理系統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
對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無組織臭氣應進行收集處理(非必須,詳見備注),廢水處理系統調節池、水解酸化池、厭氧池、曝氣池、污泥濃縮池等構筑物均應進行加蓋密閉(保持微負壓)及安裝臭氣收集管道及臭氣治理設施,污水處理系統設置的排氣筒不低于15米。
2、開展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
①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
a、建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固廢法》第三十六條):
產廢單位應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架構,設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責任人,建立管理制度;
b、管理臺賬制度(《固廢法》第三十六條):
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
c、全過程管理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七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d、排污許可證及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九條):
取得排污許可證,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如實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
e、分類貯存制度(《固廢法》第四十條):
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f、貯存設施管理(《固廢法》第二十條、第四十條):
貯存場所需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要求,做好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并標識一般固體廢物圖形符號及物料名稱。
g、跨省轉移制度(《固廢法》第二十二條):
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貯存、處置的,應當向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轉移固體廢物出省利用的,應當報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h、退出制度(《固廢法》第四十一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終止的,應當在終止前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具體相關制度和措施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解釋和指導。
②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
按照《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有關要求開展,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醫療機構等單位)規范化管理也參照執行:
a、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b、標識制度;
c、管理計劃制度與申報登記制度;
d、貯存設施管理和源頭分類制度;
e、轉移聯單和經營許可證制度等。
具體相關制度和措施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解釋和指導。
04
企業還需要完成哪些自查
1、開展環境風險應急綜合整治
①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按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要求編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②加強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
a、 完成事故應急設施建設。
企業應按照已備案的應急預案要求設置應急事故池及備齊相關應急物資、器材等。
b、 加強應急培訓及演練。
企業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宣傳培訓與演練工作,切實提升企業的實戰應急處置能力。
2、開展信息化管理建設
涉水企業(即有生產廢水產生的企業)信息化管理建設要求:
①廢水限排企業。
a、安裝水量監控:應在企業生產用水、生活用水、廢水排放(包括進入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前、處理后)、中水回用等關鍵環節安裝經鑒定合格的流量計,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b、用電監控:生產車間、廢水處理系統等位置安裝智能電表監控用電情況,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c、廢水處理系統排放口、污泥儲存點及轉移區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供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查。
②廢水零排放企業。
a、安裝水量監控:應在企業生產用水、生活用水、廢水排放(指進入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前)、中水回用、進入蒸發器等關鍵環節安裝經鑒定合格的流量計,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b、用電監控:生產車間、廢水處理系統、蒸發器等零排放關鍵設施安裝智能電表監控用電情況,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c、廢水處理系統排放口、污泥儲存點及轉移區域安裝視頻監控,供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查。
3、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4、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納入提升整治的行業企業達到相關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對于未采用污染防治推薦可行技術的,排污單位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對于國內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術,提供中試數據等說明材料),證明可達到與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相當的處理能力
05
在全市第二批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中,南陽市的具體要求是一致的
但針對該工作,南陽市各生態環境局也紛紛出臺相應的工作實施方案
所以不同鎮街在實施的時候,可能會在一些細節上有所不同,比如工作完成的時間期限等
具體實施要求可以咨詢企業所屬鎮街生態環境局
城鎮工作實施方案示例
全市第二批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可以說是勢在必行。
而清單內的各污染企業需要按照《全市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任務表》中的整治要求、任務去填報自評表,企業的提升整治計劃及承諾完成時間可在自評表的結論中列明。
并依照相關行業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文件要求開展自行監測,自行委托具備環境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社會監測機構開展廢水、廢氣、噪聲等監測,并出具相關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