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許可證分為普通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證
南陽桐柏縣道路運輸許可證辦理:183 3821 8580 (劉經理 同號)
根據道路運輸許可證辦理的有關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2016年2月6日修改發布)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普通道路運輸許可證辦理提交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3、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原件
4、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