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是這樣子的,首先向交通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然后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之后申請材料怎么省會走。然后通過之后會發信息政許可受理通知書。而后會進行審批,最后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以下流程:第一、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第二。.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第三.提交材料;第四.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準后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第五、申請材料匯總、審批;第六.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要開貨車運輸,南陽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183 3821 8580 (席經理 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同一線路有3個以上申請人時,可以通過招標的形式作出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