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結婚吉日,吉日嫁娶,選擇黑黃道日的方法-結婚是人生的大事,青年男女經過了相識、相知、相戀、熱戀之后要步入婚姻的殿堂,結婚之前大多是人都要進行:訂婚、登記、結婚的程序!結婚婚禮時間的選擇是尤其重要的!當然,很多人并不信迷信,但是結婚的喜事,總要圖個吉利!
結婚擇日民間有很多方法,根據各地風俗的不同多少存在著差異,這里介紹幾種常用的方法:
行嫁月法擇日:
行嫁月,有大利月(大行嫁月)和小利月(小行嫁月)之分,一年之中有兩個大利月,兩個小利月,其余都是不利月。娶親一般都選大利月,實在沒辦法才選小利月。選擇大小利月,均以女方屬相為準。
大行嫁月是指按屬相確定的女子出嫁最佳月份,以農歷月份為準。歌謠曰:正、七迎雞兔(指正月和七月是屬雞和屬兔女子的,以下類推),二、八虎和猴,三、九蛇與豬,四、十唯龍狗,五、十一牛羊歡,六、臘鼠馬游。
行嫁小利月為:鼠馬正七月,蛇豬在二八月,三九虎與猴,四十牛羊佳,龍狗五十一月,雞兔六十二月.即正月和七月是屬馬的姑娘出嫁的小利月,余者依次類推。
確定了結婚大小利月,還要選擇吉日良辰,要選擇黃道吉日,忌黑煞日。古代歷法認為,黃道日子是吉日,做事相宜。黑道日子是兇日,做事不利。
一般擇日的喜好
一般新人都喜愛選擇以下的日子結婚:
?選用雙春之年為上,因為雙春有充滿豐收和希望的象征
?選用閏月之年份。因為“潤”有滋潤、豐收之象。象征婚姻的滋潤甜美!
?雙春兼閏月更吉利!
?喜用雙月份:如二、四、八、十、十二月,但六月時候除外,因恐怕是半世夫妻。
?特別喜用農歷八月、十月、十二月。
?喜用假期、周末、年底。
一般擇日的禁忌
不少新人都會避免選擇一些禁忌的日子結婚,但其實大多禁忌都未必會有影響的。
?盲年不用,即是沒有立春之陰歷年。俗稱“寡婦年”。但是盲年中也有好的月份、日子!所以,盲年中實際結婚的人也并不少!
?犯太歲之年不用。
?不喜用單月,如正、三、五、七、九、十一月。
?六月不用,恐半世夫妻。
?父母及自己生日之月不用,有些包括兄弟姊妹之生日的月份亦不用。
?祖宗生死忌之月不用。
?大時大節日不用。
?每年的“四離日”不用,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
?“四絕日”不用,既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天;
?“月忌日”不用,既每月得初五,十四,二十三日;
?“暗九日”不用,既每月的十八、二十七日;
?“楊公忌”不用,既指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和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據說這十三個日子是楊公留下之日。
?一年內,家里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中國人選擇結婚吉日有12個忌諱要特別注意下哦!
1、選擇潤年潤月。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并且非常講究“潤月”、“潤年”之說,即每隔兩、三年便會出現一個潤年,即該年有兩個“立春”,一個“潤月”。擇結婚吉日,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
2、避開三七九。三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而在月初圓的“中秋節”月份,即農歷八月是最適合辦婚禮的月份。
3、避開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4、嫁娶擇日法。婚姻嫁娶的擇日原則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的,并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所以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不顧,將會導致婚后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反之,則大吉利是。
5、不選父母生辰。在傳統習慣中,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其實只是指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在該月份內結婚卻絕對適宜。
6、真正婚嫁日。如果你決定將注冊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話,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選在吉日舉行,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
7、良辰吉日計法。有些人認為還應該有更嚴格的良辰吉時計算方法,即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不過這種做法相當繁瑣,更多人寧愿去看黃歷選日子,或聽研究周易之人的建議。
8、要考慮雙方工作、學習的實際。如果一方正在業余時間讀書,應避開緊張的復習考試日期;如果一方正夜以繼日地投身于單位的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對方就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時間,待得捷報傳來之時再擇“吉日”。
9、要考慮雙方家庭的實際。選擇“吉日”,需兼顧雙方老人和親朋好友都有時間參加,都能目睹喜慶和諧的場面。
10、要考慮雙方的身體狀況。如果一方身體暫時不適,或者生病,最好不要急于安排婚事,而要及時診治,恢復健康再作商議。否則可能會影響新生活的和諧,也容易加重身體的病情。結婚日期要避開女方的月經期,女方不能羞于啟齒。選"吉日"時,男方要特別注意傾聽女方的意見。
11、將婚期和節假日統一。如果婚期與節假日統一,或許是明智之舉。這樣做的好處是:有紀念意義;新婚披上節日盛裝,增添情趣;親朋好友有時間參加婚禮,氣氛熱烈,并且款待親朋與家中過節合而為一,既節省又喜慶,但是假期結婚的新人比較多,要注意提前預定酒店和車隊等。
12、好日子的定義。不管怎樣,對于“好日子”的定義總是各有不同,不管選擇什么日子,盡量選擇那些大家都滿意的日子才是上好之選。
教你如何挑選結婚好日子
很多人自問并不迷信,但說到婚姻大事,都禁不住還是要找易經大師擇個結婚吉日,為求婚姻生活有個好開始。從擇吉專家的角度來看,人的活動要與自然平衡和諧,選擇吉日結婚的意義,就是讓成婚者尊崇自然,順從自然時序,從而讓成婚者一時好與百年好統一起來。如何找個宜嫁娶的吉時吉日呢?下面可以參考的,是一些廣泛流傳的擇日基本原則。
一、日子選擇的通勝原則
這里說的通勝即黃歷,或者稱作皇歷,是在中國農歷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兇的一種歷法。黃歷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歷,民間又俗稱為「通書」。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勝。黃歷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兇宜忌、生肖運程等。后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于“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一年內,家里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并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
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例外)。
2、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
我們的建議是:首先根據你們設想的婚禮形式和當地的氣候特點選定結婚的季節。例如,若是想辦戶外婚禮,則要選在晴朗少雨、冷熱適宜的季節。同時,還需要考慮親友參加婚禮的難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邀請的親友都不在本地工作,則應該選擇在十一等長假。其次,還要考慮新人雙方的工作和學習情況,盡量避免在考試前或者項目攻關階段籌辦婚禮,造成分心。最后,也不能忽視長輩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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