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以后,一定要記得與稅務機關、銀行簽訂三方扣稅協議,每月15日之前按時納稅申報,如長期未申報,稅務機關會對逾期申報的企業進行相應處罰。那么初創公司納稅申報該注意什么呢?
Q1:公司沒有發生交易,沒有生意,需要申報嗎?
A1: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不管有沒有發生交易,都要在規定期限前進行申報。
Q2:報稅以后還要申報納稅嗎?
A2:需要。報稅是報送稅控電子設備或非稅控電子設備開具發票的數據,未按期報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報稅和納稅申報是兩回事。
明白了吧,納稅申報是每個月都要做的事,那什么時候可以不做呢,“零申報”?光從字面上理解似乎是,但實際上即使是“零申報”,還是要申報!很多初創公司對于“零申報”有很大的誤解,下面就說一下關于“零申報”的四大“誤區”。
誤區一:不用繳納稅款=零申報
不用繳納稅款不等于零申報,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應向稅務局機關如實申報。
誤區二:當期未發生收入做零申報
新辦企業當期雖未發生收入,但是有成本支出,因此不能做零申報。
誤區三:免稅收入做零申報
雖然按照規定辦理了增值稅減免備案,應納稅額為0,但是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應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因此不能做零申報。
誤區四:已繳納稅款做零申報
雖然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已經繳納了稅款,但依然不能簡單地進行零申報處理,應按正確的處理方法如實填寫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