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許可證--即中國餐飲行業的經營許可證,是根據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啟用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取代已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咨詢電話/低價代理跑腿:133-4369-3785(劉經理)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發放許可證的對象、范圍
1.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2.同一食品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應按不同地點分別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3.企業的分支機構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各分支機構應當分別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僅由其分支機構執《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的,該企業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4.從事下列食品流通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1)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2)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或非自制預包裝食品;
(3)銷售食用農產品;
(4)銷售食品;
(5)在國境口岸范圍內經營食品的。
5.法律法規對食品攤販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應當符合的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1)經營場所與有毒物質(農藥、化合物、氣體等)的生產或產生作用的場所保持安全距離,處于廢水、廢氣、有機廢物、排污、垃圾堆放處理、粉塵等污染源影響范圍之外;
(2)環境整潔,衛生狀況良好,有良好的通風、采光、照明;
(3)地面、墻面、頂面應采用不滲水、不吸水、無毒、易清洗材料鋪砌或涂覆,下水道出口應閉合嚴密;
(4)食品經營場所與生活區分(隔)開;
(5)有倉儲場所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
(1)有相應的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設施,不得用藥滅鼠;
(2)配有食品陳列或擺放設備,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3)經營散裝食品配有洗手設備和存放垃圾的容器;大中型商場、超市設置更衣間,并有洗手、消毒以及處理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銷售散裝熟食須配備“防蠅、防塵、防鼠”并具有加熱或冷藏功能的密閉立體售賣熟食柜,設可開合的取物窗(門),配備專用工用具及容器夾取及售賣;散裝酒精飲料應以密閉容器盛裝并有專用分裝器具。
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食品經營單位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必須參加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員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食品經營單位根據經營需要自行確定的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食品經營企業還應有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2)庫房管理制度;
(3)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4)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1)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生鮮畜禽、水產品與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有不小于5米的物理隔離;
(2)散裝食品應有明顯的區域或隔離措施,接觸食品的人員、工具、容器、包裝材料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銷售散裝熟食、酒精飲料應有專用操作區域。
(3)食品不能與有毒有害物質(農藥、化學危險品等)同店經營。
(4)經營預包裝食品復熱的,必須有現場拆包復熱的專用操作區域,并設置使消費者無法接觸復熱食品的宜高于1.5米的物理隔離設施。
(5)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等項目的,應在經營場所建立公示牌,如實公示所經銷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5.法律法規規章對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應符合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