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架安卓類APP應用軟件到手機內置應用商店時基本上只需要做個人實名認證,應用名稱、應用介紹、應用截圖、應用APP安裝包等信息即可輕松上架到APP應用商店。但是隨著誘導分享、色情交易、網上賭博、游戲外掛、網絡詐騙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APP傳播,對網民的精神、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害,因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公安部在2018年落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APP應用商店、APP上架需求者進行了監督,劃分責任。
近幾年上架APP應用到APP應用商店需要有主體,同時對主體進行實名認證;APP應用需要提供詳盡的用戶隱私條款;需要提供APP相應的資質;需要提供APP相對應的軟件著作權證書,同時部分商店、部分類別的APP應用需要做APP安全評估報告,如果沒有APP安全評估報告,APP應用軟件極有可能上架不了應用商店。
APP安全評估報告編寫提交
APP應用主體出具的APP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功能、服務范圍、軟硬件設施、部署位置等基本情況和相關證照獲取情況;
2、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及風險防控效果;
3、安全評估結論;
4、其他應當說明的相關情況。
APP安全評估報告需要評估內容核心:
1、確定與所提供服務相適應的安全管理負責人、信息審核人員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機構的情況;
2、用戶真實身份核驗以及注冊信息留存措施;
3、對用戶的賬號、操作時間、操作類型、網絡源地址和目標地址、網絡源端口、客戶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戶發布信息記錄的留存措施;
4、對用戶賬號和通訊群組名稱、昵稱、簡介、備注、標識,信息發布、轉發、評論和通訊群組等服務功能中違法有害信息的防范處置和有關記錄保存措施;
5、個人信息保護以及防范違法有害信息傳播擴散、社會動員功能失控風險的技術措施;
6、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有關投訴和舉報的情況;
7、建立為網信部門依法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8、建立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查處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注: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安全評估,應當對信息服務和新技術新應用的合法性,落實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防控安全風險的有效性等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并重點評估!
APP安全評估報告評估流程:
1、整理企業主體資料
2、分析APP應用軟件的領域及具體功能
3、撰寫APP安全評估報告
4、APP安全評估報告掃描蓋章
5、APP安全評估報告提交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