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
1.《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于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29號);
2.《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工作的通知》(京組通〔2019〕9號);
3.《順義區關于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實施細則》(順人才辦發〔2019〕3號);
4.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企業辦理條件
企業申請開通《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業務辦理權限,應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順義區城市功能定位、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
2.在順義區行政區域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
3.整體經營狀況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在順義區依法納稅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同時,重點支持以下企業:
(1)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隱形冠軍企業、中關村瞪羚計劃企業;
(2)智能新能源汽車、第三代半導體、航空航天三大創新型產業集群和臨空經濟、產業金融、商務會展、文創旅游四大現代服務業以及智能制造業等;
(3)社會貢獻多、信用良好的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企業;
(4)經濟社會效益良好、產業整合能力強的重點金融機構;
(5)承擔基礎民生保障和重大科研任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
(6)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國內外知名的“獵頭”機構、知識產權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組織機構;
(7)具有較高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國際組織、跨國集團或世界500強企業(地區總部)、國內外知名企業的在京分支機構;
(8)其他經順義區委區政府按程序推薦并經市人才工作局批準的單位。
備注:原則上要求在順義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且納稅滿一年,主營業務未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上一年企業納稅額不低于20萬元或近三年累計企業納稅不低于60萬元(不含個人所得稅),其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應不低于200萬元。
個人辦理條件
在順義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累計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發放工資、代扣代繳社保滿6個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沒有參加任何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通過用人單位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在各類用人單位中工作穩定、貢獻突出,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并在國內外取得學士(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個人在本市現用人單位近6個月的每月應稅收入應達到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倍的人員。
備注:可登陸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網站,點擊“便民服務—業務名錄—歷年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查詢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新的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前,參照上一年度執行。中級(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相當的資格、資質列表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官方網站查詢驗證。
2.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的獲獎人;
3.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件著作權登記,其相應知識產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人員;
4.在順義區重點支持的智能新能源汽車、第三代半導體、航空航天三大創新型產業集群以及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等高精尖產業領域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的人員;
5.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倍的人員;
6.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知識產權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倍的人員;
7.近三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含)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于1000萬元(含),年納稅額500萬元(含)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8.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領域貢獻突出,近三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人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狀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9.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信息傳輸、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順義區重要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其任職滿3年的法定代表人;
10.在為順義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中工作,近一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倍的高級管理人員;
11.在年納稅額過億元的企業中工作,近6個月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倍的高級管理人員;
12.順義區“梧桐工程”高層次人才入選者;
13.近三年被順義區委區政府表彰、獎勵的各行業優秀人才;
14.由順義區委區政府按程序推薦并經市人才工作局批準的人員。
備注:除外國公司北京代表處外,其他性質單位派遣員工、非中國籍員工、具有北京市戶口或學校臨時戶口人員不得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